B体育app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御湖境花园总平面图设计调整事宜的公示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3-09-01 13:03:5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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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龙恒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变更“御湖境花园”(宗地号:A629-1340)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涉及已批总平面图及指标调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御湖境花园项目位于马田街道,公明西环大道与健兴路交汇处西北侧,于2023年5月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签订《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深地合字〔2023〕7013号)及补充协议一;于同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号);于2023年6月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GM-2023-0022号)。

  (一)场地内地面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位局部位置及范围优化调整;风雨连廊、公共空间场地、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及场地绿化局部范围微调;场地泳池位置微调;局部增加水景示意;文化活动室入口处补充东侧楼梯坡道;增加出地面风井示意;增加住宅楼栋大堂雨蓬轮廓示意;裙房商业轮廓局部微调;消防救援场地轮廓微调,增加回车场;车库入口车道宽度修改,并增加车道顶盖示意;幼儿园北侧因场地高差,增设2米高实体墙;局部补充场地内标高及场地内标高优化微调,局部补充坐标。

  (二)根据上述修改内容及建筑指标重新核算后,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4692平方米调整为4746平方米[部分架空绿化休闲调整为架空停车场(非机动车),架空绿化休闲、风雨连廊、架空公共空间、消防避难空间建筑面积微调];地下核增公用设备用房建筑面积由1527调整为3782平方米,共用停车库建筑面积由36425平方米调整为34530平方米;其余指标根据上述变化相应调整。

  (三)本次修改不涉及规定建筑指标及功能调整,B体育官方入口地上、地下核增建筑面积微调;调整后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位数量不变,绿化覆盖率仍满足规划要求,修改内容仍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号)和《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深地合字〔2023〕7013号)及补充协议要求。

  本事项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3年8月19日至2023年9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本公示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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