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体育app《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3-02-08 22:06:0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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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2021〕19号)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快推进生态强省建设,切实解决造林绿化中存在的问题,助力我省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参考其他省份先进经验,结合我省实际,起草编制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是认真落实习重要批示及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强调禁止大树进城、禁止砍伐移植城市大树以及合理选择苗木规格,采用全株苗绿化造林等要求。

  二是认真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思维,强调“深入开展林草湿生态连通行动”,增强生态系统整体性、稳定性。

  三是针对我省一些地方造林设计不合理,植苗密度过高问题,强调在符合相关标准的前提下,合理确定造林绿化初植密度。

  《实施意见》正文共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两方面;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包括科学划定造林绿化用地、深度挖掘国土绿化空间、完善造林绿化相关规划、科学选择造林绿化树种草种、科学设计造林绿化方式、严格造林绿化设计审查、加强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加强造林绿化施工管理、加强造林绿化成果保护管理、及时开展造林绿化落地上图及监测评价、着力提升城乡绿化综合实效、坚决国土绿化“形象工程”十二方面;第三部分为强化保障措施,包括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落实扶持政策、开展科技攻关、加大宣传力度五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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