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城市围墙设计导则(B体育app意见征求)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3-09-20 13:00:32    浏览:

[返回]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赤壁市城市围墙设计导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0天(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3月20日),有意见反馈者请在规定的公示期内进行意见反馈,如需组织听证,请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

  2)体现城市文化特色,利用不同风格、不同体量、不同材料的围墙,展示城市风姿。

  3)通过对用地性质、道路等级、城市功能的影响要素的研究,确定围墙退让距离、设置形式、设置原则及其他相关要求,更好地为规划管理及地块详细规划提供导控。

  1)城市沿街围墙是建筑的外延,是公共空间与私有空间的中介和过渡,是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按照环境协调、突出特色、展示文化的原则进行控制引导。

  2)围墙的设计风格、造型、色彩、体量、形式应与所围护的建筑及道路景观相协调,符合城市景观、消防、环保、交通、园林绿化等方面法律法规和专业规范的要求。并根据城市的风貌格局、区域功能以及道路特点等整体设计,分区控制,合理布局。

  1)通透式围墙按使用环境可分为工业类、住宅类、公园医院酒店类、行政办公类、学校类;

  2)按结构形式可分为钢管立柱围墙、型钢立柱围墙、钢板网围墙、编织网围墙、聚丙烯复合材料围墙以及植物生态围墙(景观隔离带)等。

  1)围墙最下一根横栏应高于地面15cm以上,横栏与地面之间严禁设置实体式矮墙,桩柱

  2)城市道路两侧、公共绿地(水系)及繁华地区的建筑物前,严禁设置实体围墙,确需隔离的地段应采用围墙、绿篱、花坛(花池)。围墙的高度一般为1.2~2.0m,最高不宜超过2.2m,围墙高度与人行道宽度之比宜不大于0.7,通透率应不小于80%。其造型、色调应与周围环境协调,并按技术规定要求与规划道路红线及用地边界保持一定距离设置(见附表)。变电站、油库、水厂等有特殊要求确需修建围墙的,应对围墙进行绿化、美化和装饰处理。

  3)中心城区内所有的现状实体围墙,按道路等级、按时序改造为通透式围墙,内外种植绿化。因特殊情况暂时不能改造的实体围墙,应在围墙内侧做垂直绿化处理。

  4)围墙形式应简洁大方、与周边环境协调。不得装刺铁丝、碎玻璃等致伤设施。围墙用料应考虑清洗和维修方便,不宜采用可能损伤皮肤、划破衣裤的材料。构件表面应均匀完整、颜色一致,表面具有实用性光滑,不应有熔渣、滴瘤或多余结块。

  5)若围墙外绿地景观较差或无绿地,应进行垂直绿化,垂直绿化分两种:一、沿墙面种植;二、种植槽或容器种植。可采用附壁式、篱垣式、棚架式、立柱式、悬蔓式等多种垂直绿化模式。

  6)围墙高度应根据使用环境选择, 公共空间、商业空间宜采用矮围墙;居住区、中小学校宜采用相对较高的围墙。依地面高差不等,围墙可随地形变化高度,形成层次景观。

  7)围墙应造型简洁,色彩协调,比例适当,成为城市街道景观中的建筑小品,同时要兼顾围墙作为沿街构筑物的要求,造价适中,经久耐用。

  8)设计时宜使围墙处于绿地之中,成为园景的一部分,减少与人接触的机会,由围墙向景墙转化,把空间分隔与景色渗透协调统一。

  9)围墙外侧绿化带覆土高度应低于人行道5~10cm,绿地坡向围墙的应设排水槽。

  10)工地围墙应能阻隔工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宜兼顾围墙的艺术性,工地围墙内侧宜种植临时绿化或绿篱。

  11)围墙基础一般情况下,埋置深度不小于40cm。如遇流砂、软土等不良地基,应另作处理。

  12)围墙高度≤1m,单榀长度 ≥ 3.5m,中间应设支撑,支撑应设简单的基础。1m<围墙高度≤1.8m,单榀长度≥3m,中间应设支撑,支撑应设简单的基础。

  1)围墙设计应兼顾构图元素与整体美观,宜采用抽象的几何线条构图。构图及色彩应与主体建筑和周边环境相协调。

  2)沿河片区、景观大道及城市重要景观节点、门户地段,应从城市设计的角度综合考虑围墙轮廓线设计;旧城区、历史街区的围墙高度、色彩、立面造型应保持与古城风貌与传统建筑特色相协调。

  3)沿街围墙较集中的地段宜统一进行配色设计,散布的围墙色彩应与集中区色彩相协调,整体色彩应与街道景观相融合。

  4)围墙内侧的绿地,在道路红线宽度较窄的路段,宜种植常绿且整齐的绿篱、球类、花灌木等,用来掩饰墙根,形成绿化带;道路红线较宽的路段,宜考虑与墙内绿化景观的协调统一。

  5)围墙内的绿地,种植应疏密结合。疏的地方应留有透视线,达到“透绿”目的;密的地方应草木成片形成整体景观。

  6)以安全和防护为主要目的的围墙,可选种生长快、寿命长、枝连叶接、枝茎带刺、抗污染的直立常绿树和藤蔓品种,形成绿墙或绿篱,搭配种植观赏花果植物。

  7)以遮拦为主要目的的植物墙,可选枝叶浓密、生长快、寿命长、耐修剪的高大乔木树种,如冬青、大叶樟、滇润楠、天竺桂、香樟等。宜搭配种植四季交替开花结果的树种,如桂花、栀子花、紫叶李、夹竹桃、木槿、火棘、云南樱花等。

  8)以分隔空间、划分地域为主要目的的矮围墙,可选种高度不超过1.6米的绿篱树种,如大叶黄杨、女贞、小叶黄杨、茶梅、南天竹、南天竹、红花酢浆草、麦冬、沿阶草、叶子花,并辅以适当的修剪。

  10)当墙面金属构件不利于植物攀援时,应在铁栅和铁艺面安装塑料网格和木质支架等,塑料网格应耐紫外线辐射。聚丙烯复合塑料围墙在使用中,若作为绿化植物的攀沿物则只能为爬山虎等蔓藤植物所用,对于叶子花、紫藤等大型植物需另加斜撑。

  11)根据建筑、环境的不同形式和围墙高度选用不同的植物;选择植物时,应考虑垂直面高度朝向、观赏要求和绿化方式等条件。绿化遮挡要求高的可选择爬山虎等生长能力强的植物,合理地进行搭配,利用植物本身的生态特性进行效果互补,提高垂直面的生态功能和观赏性。

  12)植物选择时应与建筑物色彩、风格相协调,如红色系围墙不宜选用秋叶变红的攀缘植物;而灰色、白色围墙,则可选用秋叶红艳的攀缘植物。

  4.3工业园区围墙附特殊要求外,高度不宜超过1.8米,不得设置封闭式围墙;

  4.4根据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临街施工围墙(围挡)必须为封闭式且高度不应低于2.5米,市政施工和道路挖掘工地围墙(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

  5.2新建围墙退让城市快速路道路红线新建围墙退让城市主干道(40-60米)道路红线新建围墙退让城市次干道(30-40米)道路红线新建围墙退让城市支路(15-25米)道路红线新建围墙退让城市河道蓝线新建围墙退让城市绿线中心城区主干道围墙退界一览表

  居住用地新建围墙宜采用通透式,造型大气美观,符合住宅区品质定位,在围墙内外搭配高大乔木、低矮灌木、草地等富有层次变化的绿化,与道路景观互相呼应。

  教育用地教育用地围墙应在发挥安全作用的同时提高透绿率,围墙设计可搭配树木、花卉或藤蔓植物,给师生营造赏心悦目的工作和学习环境。围墙造型可以富有创意性,既符合儿童、青少年的心理特征,又体现科研教育精神。

  医疗用地医疗卫生用地不宜使用封闭性较强的围墙,应使用通透式景观围墙,在造型和色彩方面给病人营造温暖舒心的感受。围墙宜搭配常绿植物和鲜艳花朵,创造舒适宜人的医疗环境。

  文化古迹用地围墙应尽量从材质和造型体现地块深厚的历史内涵、彰显城市文化,宜采用古典式围墙造型,材质以砖墙为主,搭配镂空花窗达到透绿透景的目的。

  1.6工业仓储用地工业仓储用地围墙建设宜使用铁艺镂空围墙,高度、形式符合工业园区管委会的管控要求。在设计或改造中可以使用藤蔓植物等垂直绿化对围墙进行美化,使厂区环境不至过于单调。

  1.7临时围墙(围挡)临时施工场地由于安全防护需要,需要在施工过程中设置临时围墙,临时围墙的结构可以根据施工方的需求选择,但造型、色彩应使用绿色环保材料,搭配简单大方的标语及图案。

  公园绿地作为公共开敞空间,不应设置围墙,可以采用草坪、小品景观、文化墙等方式由街道向生态环境过渡,必须设置围护结构的地段(如水岸、陡坡)宜采用天然材料,与周边景观相协调,体现艺术性及景观多样性,作为公园景观的点睛之笔。

  3.3新建围墙的形式、要素及退让应在项目初审阶段提出具体要求,并提供效果图至规划审查部门;临时施工围墙(围挡)应符合文明施工条例相关要求,做到标准化、景观化。

  3.4将城区的围墙新建监督检查形成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道路巡逻检查,严格实行对违反规划要求的处罚规定,对违规建设做到早发现,早制止,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B体育APP下载

搜索